堂中众人见张津直接驳了士燮的建言,态度十分坚决,顿时全都噤若寒蝉,不敢再劝,敢于尽言直谏者,向来都是异数。
见张津目光投来,区景、钱博不由相视一眼,知道该表态了,齐齐出列道:“君忧臣劳,君辱臣死。我等愿为使君前驱,摧城破敌,收复郁林失地。”
张津欣慰地点了点头,不过光有二人的支持,还远远不够,他还需要争取到士燮的支持。
毫不夸张的说,他就算获得了交州上下所有人的支持,也抵不上士燮一人。士燮支持与否,乃是他此次能否成功的关键。
而士燮显然是持反对意见,自被驳了建言,便陷入沉默,直到会议结束,也没再发一言。
会后,张津独留下士燮,邀其入后舍,焚香置酒,举杯敬道:“当年孤初来交趾,士君诚心接纳,亲率吏士相迎,后又向国家建议改交趾刺史为州牧,军败之际,又助我安抚蛮夷,稳定人心,助益之大,无人能及。希望这次士君也能鼎力相助。”
士燮老于世故,岂会因三言两语就范,停杯不饮,再劝道:“使君昔日在京师,志匡王室,诛除阉宦,忠义为世人称叹。而今天下大乱,诸侯并争,州县荒废,万民涂炭。使君身为国家藩镇,正应于纷乱之中,保土安民,以待天下安定,届时虽窦融保河西,无以过之。”
张津慨然道:“今汉室倾危,四方云扰,正是大丈夫建功立业之时,孤志在匡扶国家,建桓、文之业,窦融非孤之志向。”
士燮不禁嘿然,张津空有大志,然而在他看来,莫说桓、文,即便是窦融他也远远比不上。
张津心知要想打动士燮,空口白牙没用,自己必须要拿出诚意,他略一沉吟,再度开口道:“士君,此番北上,若能顺利收复郁林,夺取零、桂,孤准备将州治迁往苍梧郡广信。”
这件事张津已经考虑很久了,并非仓促做出的决定。
正所谓一山难容二虎,张津与士燮同在一地,虽然从未发生过冲突,但两人都感到束手束脚,极不自在。
其实前年北上争夺零、桂时,张津就已生出此念,只是当时苍梧太守史璜并不同意,来信婉拒。
今年以来,诸病缠身的史璜病情愈加严重,据说现在连下榻都费力,已经无力再阻止张津。
士燮心里一动,其雄踞交趾郡十余载,恩威素著,交趾百姓只知有士燮,不知有张津。
可说到底,张津才是君,而他是臣,谁也不愿头上有个指手画脚的人,士燮也不例外。张津如改治苍梧广信,那是再好不过了。
士燮态度当即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出兵出粮,大力支持张津北伐。
数日后,张津集结汉夷兵万余人,于龙编北郊举行誓师,继而发兵郁林,再度向刘景开战。
…………
六月,江陵。
这场从月初开始的大雨,一直下到六月十日才止,这场大雨,阻止了刘景军攻城的脚步,给了江陵喘息之机,但同时也给江陵带来了新的危机。
夯土城墙取材方便,造价低廉,经久耐用,不过却有一个极大的缺点——怕雨水冲刷。
连日的大雨,使得江陵北面城墙某段严重龟裂,如果不及时补救,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大面积塌方,到时后果不堪设想。
刘景自然也注意到了,他对此早有留意,当年据守酃县时,城墙就曾被大雨冲塌,所幸坍塌处临水,位置相对隐蔽,等蒯越反应过来时,他已经带人连夜封死了缺口。
如此千载难逢的良机,刘景断不会放过,立刻调集上百架飞石车,对着北城墙龟裂处狂轰滥炸,经过一整天的持续猛攻,终于在日落之际成功轰塌城墙。
刘景并没有急于下令突击,城墙坍塌处直接将城中守军暴露在刘景军面前,飞石车、床弩、弓弩,同时奏响,铺天盖地的矢石之雨,穿过城墙的缺口,轰入守军阵中,瞬间死伤满地。
江陵守军亦发起还击,但他们缺少飞石车、床弩等重型器械,仅靠积弩长弓,不免有些软弱无力。
在刘景军覆盖式的连续打击下,江陵守军伤亡惨重,溃不成阵,或仓皇而退,或避往两侧。
刘景见状,随即下令进攻,他拒绝了甘宁、黄忠、魏延等人的请战,将进攻的任务交给褚方。
他本就是北城墙的攻城督,又是刘景麾下首屈一指的大将,刘景肯定不会改用他人。
褚方姿容平平无奇,却威重三军,他亲率两千甲士,深一脚浅一脚的涉水趟泥,蹒跚而行,在漫天的箭雨中朝着城下杀去。
短短百步,褚方手中大楯已连中五六箭,他在队列中央,左右有严密保护,尚且如此,身处最前端的士卒,个个楯面如猬。
由于城外泥泞不堪,难以奔行,褚方直到跨越壕堑,距离城下仅数步之遥,才发动冲锋。
此时江陵守军业已在蔡瑁、蔡勋的指挥下,重新集结于城墙缺口处,严阵以待。
“杀……”霎时间,双方前排的士卒在城墙断口处狠狠相撞在一起,以长矛、长戟互相搠刺,头顶上方,矢如雨下。
不久,双方便再难保持阵型整齐,双方士卒在宽不过数丈的范围内,犬牙交错,亡命搏杀。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缺口内外已然伏尸数百,双方士卒踩着敌我的尸体,继续激烈厮杀。
眼见攻打良久,却迟迟无法取得突破,褚方内心不免有些焦急,此时天色已渐昏暗,一旦天黑,进攻将会变得更加困难。
褚方当即不再迟疑,集结数十名敢战猛卒,亲为先登,冒锋履刃,猛攻断口。
“杀……”褚方手中大铁戟一经叉入,敌人矛戟无不摧折,握戟横扫,挡在前方的人无不吐血而倒。
褚方乃荆南名将,勇冠三军,说是刘景麾下第一猛将亦不为过,他亲自出马,不过几个回合,便击溃敌军,率众杀入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