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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9章 与吴越国钱氏联姻

“道济。”

“微臣在。”

“中书省替朕拟旨,册封钱弘俶东南兵马都元帅,镇海、镇东节度使兼任中书令、吴越王。赐玉册金印,命他在今年三月之前,务必发兵袭扰南唐,策应大军。”

“诺。”

魏仁浦当即答应下来。

说到底,吴越国还是大明的一个藩属国。

而且钱弘俶对杨皇帝的态度颇为恭顺,没有丝毫的僭越,似乎真的没有野心一样。

钱氏割据吴越之地,迄今为止,有六十年之久了,整整一个甲子!

在唐亡之前,钱镠忠于唐朝;在朱温篡唐建梁以后,他又向后梁称臣,由是亦从后梁得到了吴越王、诸道兵马都元帅的头衔。

后唐灭梁以后,钱镠又向后唐上表称臣,不仅得到了吴越国王、天下兵马都元帅的头衔,而且还得到了玉册金印,以示恩宠。

钱镠一面向中朝称臣,一面则自为朝廷。其府署不仅称朝廷、僚属称臣,而且还自立年号,共有天宝、宝大、宝正等三個年号,直到其子钱元瓘继位,才改用中原王朝的年号。

同时,他还自行与新罗、渤海等国往来,又给他们行制册、加封爵,俨然中原皇帝。

话虽如此,钱氏从始至终都没有称帝。

吴越国到了钱弘俶这一代,在原来的历史上,更是直接“纳土归宋”了。

只不过钱弘俶最后的下场不太好。

“高梁河车神”,也就是赵光义赵二为人太过厚黑,心狠手辣。

钱弘俶六十大寿的时候,收到了赵光义的圣旨,赵二准备为钱弘俶举办“六十大寿”,而举办的地点,自然还是宋朝的宫廷中。

钱弘俶哪里敢拒绝,他只得重新回到了汴京。

时间来到了钱弘俶的寿辰这一日,赵光义亲自赐酒,钱弘俶哪敢不喝?

就在第二日,钱弘俶暴毙身亡……

换做杨骁,则是未必不能宽容大度的对待钱弘俶,让后者善终。

“陛下。”

这时,翰林学士李进沉吟片刻后,向杨骁进言道:“微臣听闻,吴越先王钱镠在世的时候,常说‘民为社稷之本。民为贵,社稷次之,免动干戈即所以爱民也’。”

“他不仅自己不称帝,还反对强藩称帝。他谆谆地教诫子孙要恪守臣节,要善事中国,勿以易姓废事大之礼。要度德量力而识时务,如遇真主,宜速归附。”

“现在的吴越王钱弘俶是一个厚道人,没有帝王之相,他未必不能恪守先祖的教诲。”

“吾皇英明神武,总领万几,乃是当之无愧的真龙天子,钱弘俶岂能不归附?”

顿了一下,李进正色道:“为使钱弘俶尽心竭力,为陛下效劳,微臣认为,杨、钱两家理应联姻。”

“有这层关系在,钱弘俶及其吴越国众臣,想必也能打消一些不必要的疑虑。”

联姻?

这靠谱吗?

杨骁颇为疑惑。

不过,古往今来的政治联姻那么多,效果显著的也不少。

如果为了拉拢钱弘俶,杨骁倒是不介意跟钱氏联姻的。

“吴越国宗室中,可有合适的女子?”

杨骁不免问了一句。

“这……陛下,现在还未可知也。不过,吴越文穆王钱元瓘子女众多,应该尚有待字闺中的女儿。”

“好。”

杨骁微微颔首道:“李进,这一次就由你为使者,前往杭州向钱弘俶宣达朕的敕命,并促成联姻之事,说服吴越国发兵攻唐,牵制南唐之师。”

“微臣遵旨。”

李进当即欣然领命了。

杨皇帝又把目光放在王朴的身上,正色道:“至于打造舰船,训练水师之事,就交给枢密院全权负责。”

“户部拨款,工部负责具体造船事宜,不必吝惜钱财。对于善水战之人,朝廷也当一一重用。”

“大小舰船八百艘,务必要在半年之内,可以全部下水交付使用。”

“诺!”

王朴一口答应下来。

“另外。”

杨骁想起了一件事,眯起了眼睛,缓声道:“而今国库充裕,我大明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也。”

“朝廷的新政推行之初,朕便有意鼓励生育,为国家增添更多的丁口。”

“之前是因为国库窘迫,无以为继,故而不能颁布如此政策。”

“现在,朕意,对百姓之生育事宜,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诸卿不妨畅所欲言。”

这才是“重头戏”!

正所谓一分钱难倒英雄汉。

之前的大明初立,可谓是百废待兴,一贫如洗。

现在则是不一样了。

三年的新政取得了显著成效,中原实现了“小康之治”,国库里的钱粮堆积如山,杨皇帝怎能不想方设法的花出去?

只有花出去的钱,才是真正的钱。

与其藏富于国,不如藏富于民。

这是杨骁内心深处真正的想法。

在古代,人口和劳动力的多少和一个帝国的综合国力密切相关。

一个国家的人口越多,其不仅有充足的劳动力下田耕作,为国家带来源源不断的粮食。

一旦战争爆发,举国动员抵抗外敌,充足的人口还能为军队提供源源不断的兵员。

所以,历朝历代都有着较为完善的鼓励生育制度。

比如春秋时期越国的就采取“多生免赋税”的政策,鼓励妇女生育。

齐国采取释放宫女的做法,解决大龄青年娶媳妇难的问题。

越国对孕妇实施“公费医疗保险”,孕妇生孩子的时候只要通知官府,官府就会派出医者来到家里助产。

如果孕妇生的是男孩,官府就会奖励两瓶酒,一只狗。

如果孕妇生女孩,官府就奖励两瓶酒,一只猪。

生育的前提是成亲,越国想尽一切办法,强制老百姓早婚。

越国法律明确规定:女子到十七岁嫁不出去,其父母有罪。

男子到三十不娶媳妇,其父母有罪。

同时,还禁止老夫少妻,或是老妻少夫。

到了汉朝的时候,就做得更加过分了。

刘邦在位时期为了扩充人口,朝廷规定:十五岁女子必须嫁人,否则超过十五岁,每月多收一百三十钱的税收。

妇女只要生育,家庭就能免掉两年的赋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