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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 多情剑客无情剑

咯吱,咯吱!

大雪落满了群山,一名身穿麻衣,手握长剑的清秀青年,步履稳健的行走在雪地上面。

他的脚步很稳,虽然没有什么力量,但是给人一种十分稳重的感觉。

青年名叫阿飞,他的本名叫做陆飞,拥有超乎想象般的可怕家世。

他的父亲是天下第一人,几乎武林神话一般的人物。

他的住址,是快活城、仁义山庄,乃是人人敬仰的大势力,快活城建立至今,差不多拥有30年。

然而武林中的高手,已经有20年,没有任何一个人敢去挑衅快活城的威严。

舅舅王怜花,在十年前的时候,便不弱于除了父亲外,武林中的任何一个高手。

母亲白飞飞,同样是天底下数一数二的高手,是上一代年轻英杰之中的巾帼英雄。

还有小姨娘朱七七,她的家族富可敌国,不仅仅拥有取之不尽的财富,同时,还拥有无比可怕的背景。

陆飞,便是在一個这样的家族之中长大成人。

今年他十九岁。

十九岁的他,第一次行走江湖。

然而。

在离开快活城的时候,他就脱下了身上的锦衣貂裘,换上了一件非常普通的衣服。

留下了家里面的神兵利器,拿到了一柄不算锋利的宝剑。

甚至是。

他连自己的名字都做了隐藏,小心翼翼的去掉了一个姓氏,仅仅只留下了一个名字,名字就叫做阿飞。

之所以会这样做,是因为阿飞虽然非常年轻,但是他对于自己却不确定。

从小在快活城之中长大,阿飞从小时候开始学习的,便是武林中最为上乘的武功。

明玉神功、嫁衣神功、魅影神功……

天底下最最深奥的神功绝学,只要他愿意,几乎不用费多大的心力,随手就可以得到。

原著中的阿飞。

出道的时候仅仅只是精通剑法,在身法和穴位方面,留下了无比巨大的破绽。

然而,此时此刻的阿飞绝对不会如此。

因为他挑选得到的内功,惊天动地,就算是不怎么修炼,也拥有远比其他人快速百倍的提升速度。

他根本不需要为了提升修炼速度,而放弃一些很重要的东西。

内功、轻功、身法……

在阿飞的身上,几乎寻找不到一丝一毫的短板。

然而。

恰恰是因为这样的出身,让他对于自己的成就,格外的不敢自信。

阿飞见到了太多的高手。

年幼的时候,父亲陆叶亲自出手,当然是不用多说,几乎已经有鬼神莫测之能。

然而。

即便是母亲白飞飞,此时此刻,想要教训他,也是不费吹灰之力的事情。

家里面到处都是高手。

像是财使金无望,气使独孤伤,以及父亲当年的几个师兄弟,几乎是每一个人,都拥有远远超过他的绝世武功。

年前的时候,阿飞在家里,见到自己的舅舅王怜花。

王怜花说,以他今时今日的武功,足以排入天下前十五之列。

然而。

阿飞算了一下,父母加上王怜花,四大使者,四个师叔,好吧,只是家里面的高手排名,他就已经排到了第12位。

他难道真的是天下前十五之中的高手?

阿飞由衷的感觉到怀疑,自己的舅舅是不是在和自己开玩笑?

因为还不太确定,自己在这个武林之中,是属于第几档的高手,所以阿飞完全不敢暴露自己快活城少主的身份。

因为背着这个身份,自己只需要有一点点的行差踏错,就有可能会引发江湖人的议论。

认为大名鼎鼎的快活城的少主,也只不过是一个不过如此的人物。

作为快活城真正的少主人,阿飞有责任有义务,维护家族的威名。

所以。

即便是连一点点的疏忽他也不愿意出现,更加不愿意,因为自己的无能,而让父母威望受损。

哪怕是连一点点的损失都不可以有。

阿飞紧了紧手中的宝剑。

这一次,他行走江湖的目的非常的单纯,就是要扬名立万。

并不是要扬快活城的名,而是要扬他阿飞的名。

他要仅仅只凭借自己,完全不依赖快活城,名动江湖,让天底下的所有人都知道,他是天下第一人,武林神话陆叶的儿子。

阿飞步履悠然的行走在雪地上。

突然。

在他的身后,一辆蓝色的马车逶迤而来。

马车的最前面,赶车的人,是一个无比魁梧的大汉,这个大汉就算是坐在马车前面,他的身材也要比一般的成年男子高大一些。

虽然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人,但是阿飞知道,这一定是一个很有名气的高手。

然而。

此时此刻,这个看起来似乎很有名气的高手,却竟然只是一个马夫。

那么,马车之中的人是谁?

究竟是什么人,才配这样的高手为他驱赶马车?

就在阿飞皱眉思索的时候,已经行走在前面的马车突然间停下,停在了阿飞前面不远处的地方。

厚厚的裘布打开,马车中漏出来了一个仪表非凡,气度风流的中年男子,男子似乎是痨病缠身,总是在不停的咳嗽。

一扭头,看向了下雪地上的阿飞。

中年人面带微笑的道:“朋友,这里距离京城已经没有多远的距离,雪地路难,不如乘坐我的马车,让我捎带你一程吧。”

阿飞扭头,一双黑亮仿佛是寒星一样的双眼,看向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的中年人。

阿飞思索了一会儿,十分冷静的道:“我没有钱!”

仁义山庄,快活城的少主,武林神话的儿子,天下首富的半个儿子,他当然不可能没有钱。

但是。

那些钱是陆叶的,也是朱七七的,不是阿飞的。

阿飞从生下来到现在,足足是19岁,从来没有挣过一文钱,他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一个有钱的人,相反,反而觉得自己是一个最为贫瘠的穷鬼。

听到少年人如此有意思的回答。

李寻欢笑了!

这马车之中的英俊男子,当然也不是一般的人物,他就是十年前为情所伤,离开中原,整整已经有十年的小李飞刀李寻欢。

而为他赶车的,也是武林之中一等一的英豪,铁甲金刚铁传甲。

李寻欢笑了一笑,十分耐心的解释道:“你可以放心,只不过是顺路带你一程,我不要钱,一分钱都不要。”

“谢谢!”

阿飞郑重道谢。

然而,却没有任何的答应的意思,反而是转身便走。

虽然李寻欢说过不要钱,但是,阿飞却没有想要占便宜的意思,因为他在出来行走江湖的第一天,母亲就告诉过他,武林之中最贵的东西,便是不要钱的东西。

宁愿花钱去买明码标价的东西,也不要去占不要钱的便宜。

阿飞牢牢的记了下来。

只要是母亲说过的话,一定不会有错。

李寻欢愣住了!

一刹那间,他对面前的这个年轻人产生了极为巨大的兴趣。

这个年轻人,看起来只不过是20出头,初出茅庐的江湖小子,武林之中,每时每刻,几乎是每一段时间都有无数的这样的年轻人行走出来。

然而阿飞给人的感觉是不同的。

他的身上,天然的就具有一种十分纯粹的气质,纯粹的就像是一柄剑,只杀邪恶,却不会损害正义仁善。

这样的一个年轻人,绝对不可能会是无名之辈,一定拥有非凡的来历,来日也必将名动天下。

他究竟是谁?

又究竟拥有什么来历?

李寻欢陷入了前所未有的沉思之中。

铁甲金刚御马向前,两个人的视线很快就失去了阿飞的身影,不过多久,他们来到了一处客栈。

客栈之中,似乎已经坐下了不少的人。

一个男子,引起了李寻欢的注意。

在这里见到这个人,李寻欢简直不敢置信,然而足足是愣神了半晌的功夫,李寻欢终于反应过来,他是真的见到了陆叶。

陆叶竟然会出现在这里?

陆叶看向李寻欢,面带微笑,举杯向他敬一杯酒。

李寻欢脸庞微苦,一饮而尽。

虽然在十年前左右,他把自己的表妹让给龙啸云,最终产生了意外的变故。

表妹林诗音,既没有选择他李寻欢,也没有选择龙啸云,却是独自一个人跑到了仁义山庄,投靠到了陆叶的门下。

因为这一件事情。

李寻欢、龙啸云和陆叶的关系,一直非常的僵硬。

但是。

仅仅只是因为这件事情,还达不到冷眼相看的地步。

李寻欢也不是一个记仇的人。

稍稍思索了一下当年的前因后果,李寻欢发现,他和陆叶两个人实际上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

林诗音的事情,早就已经成为了过往。

英雄豪杰又怎么能够因为一个女人而与江湖上的好朋友结下恩怨?

李寻欢念头闪烁,将林诗音从自己的脑海之中驱逐了出去,不再去想这件事!

陆叶依旧是他的朋友,两个人根本就没有任何的恩怨。

“陆兄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李寻欢由衷的露出了好奇的神色。

他之所以出现在这里,是因为出关十年,物是人非,思念当年的亲朋好友,忍不住想要回来看看。

当然,他真正想要看的人,是那一个人——林诗音!

然而陆叶呢?

他的家里权倾天下,富可敌国,又为什么要跑出来?

难道这样的人,也在自己的家里面待腻了不成?

李寻欢悠悠叹息。

只有到了他这个年纪的时候,才知道家的好处,尤其是最近一段时间,林诗音的影子,越来越清晰。

他几乎是连做梦都能梦到林诗音的影子。

然而。

他几乎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人生,陆叶早就已经拥有,他虽然没有林诗音,但是却有白飞飞和朱七七。

天底下绝没有任何一个人敢说白飞飞和朱七七,会比不上林诗音。

然而陆叶却反而没有留在家中,从家里面走了出来。

“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陆叶陷入了深思之中。

大约是在一个月前的时候,他就已经离开了铁血大旗门的世界,回到了武林外史世界。

然而这个世界因为多年的发展,早就已经物是人非。

武林外史的世界,彻彻底底的消失不见,已经变成了另外一个世界,这里是小李飞刀·多情剑客无情剑的世界。

陆叶本来应该留在自己的家中好好陪一陪阔别多时的白飞飞和朱七七。

两个风华绝代的美人,今年的年纪虽然有些大了。

但是因为功力深厚的原因,丝毫没有没有影响到她们两个人的魅力。

反而是因为岁月的积淀,渐渐的养出了更加柔润更加脱俗的气质。

如果是在20年前的时候。

20年前的陆叶见到20年前的白飞飞和今时今日的白飞飞,他只怕是会毫不犹豫的选择今天的白飞飞。

没有其他的原因,又是武功绝世,又是气度天成。

白飞飞,简直把自己活成了铁血大旗门里面的夜帝夫人,而夜帝夫人,还有夜帝的一份子,而白飞飞,从头到脚都是陆叶的。

然而。

回到家中的时候,陆叶就听说了一件事情。

他偶然间听说,阿飞走了。

阿飞离开了快活城,外出行走江湖,于是他就来了。

来到了这里,没有什么其他的事情,只是想要看看自己的儿子罢了。

到了这个年纪的时候。

陆叶突然间生出了一种感觉,他虽然好色如命,喜欢天底下数一数二的美人,但是,此时此刻,他的心目中最为看中的,反而是自己的儿子。

两者的关系非常难以比较。

有可能儿子的份量更重,也有可能还是妻子的份量更重。

即便是陆叶自己,在心里面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把握。

不过。

他可以温柔的善待每一个女子,满足他们的一切希望,那么同样的,不论是阿飞想要得到什么,陆叶也会倾尽一切全力替他满足。

陆叶思索了一会儿。

声名、威望、正义……这些东西对于真正的高手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只要武功足够高,所谓的正义和威望,不过是唾手可得的东西。

遍观阿飞的一生,他最最想要得到的东西,当然不是声望和正义,而是林仙儿。

并不是人尽可夫,最后,处境凄惨的林仙儿。

而是一个清纯如水,温柔贤淑的林仙儿。

那是一个根本就不可能存在,只是存在于幻想之中的女人。

想了一会儿,陆叶道:“我在这里等两个人。”

“哦?”

李寻欢露出了好奇的神色,他脑海中突然间浮现出来了雪地中少年的身影。

难道陆叶正在等的那个人,竟然是他?

可是为什么是两个人?另外一个人又是谁?

念头闪烁之间。

一辆华丽的马车,停在了客栈的大门前,马车打开,一名锦衣华服,相貌绝美的年轻女子,从马上行走了下来。

少女大概是十六七岁的样子,穿着雪白色的衣服。皮肤白皙,身量颇高,一颦一笑之间,流露出来极为优雅高贵的风范。

见到她出现,整个客栈之中的所有人,全部都陷入了静谧之中。

连李寻欢都不由得有一些惊讶。

女人目光环顾,很快就在人群之中寻找到了陆叶的身影,恭敬的低下头,露出了温顺的神色,小心翼翼的迈步上前。

来到陆叶面前,神色无比恭敬的道:“晚辈丁白云,见过前辈。”

丁白云,是边城浪子时期的人物,在多情剑客无情剑的时期,神刀堂还没有崛起,白天羽没有出世,距离丁白云和白天羽交好,足足是拥有三年的时间。

然而。

就算是提前了三年,丁白云也不至于小的一点点儿魅力也没有。

经过陆叶的了解。

女孩儿今年十七岁,她认识白天羽的时候,恰恰是20岁的年龄,因为眼界太高,心高气傲的原因。

丁白云直到是到20岁的时候,方才遇到了一个勉强可以让她满意的白天羽。

陆叶叹了一口气,果然是一个惊天动地的大美人,然而如此美人,他根本没有一丝一毫的想要染指的心思,对待丁白云,陆叶的态度也非常的客气,微笑着道:“姑娘请坐!”

李寻欢目光转动,不停的在面前一男一女的身上打量。

红颜知己?

不太可能,因为他还是第一次听到,有男人的红颜知己,将面前的男人称作前辈。

可是,如果不是红颜知己的话,又会是什么人呢?

丁白云没有丝毫的客气,陆叶开口,她就坐下,坐下之后,一双温润的眼眸,凝视在陆叶和李寻欢的身上。

陆叶和李寻欢,此时此刻都是30大几的年龄,两个人的年龄可以说是十分的相近。

然而。

陆叶因为神功无比出众的原因,明明只是30几岁的年龄,看起来却好像是20岁,和李寻欢坐在一起,有一种后生晚辈的感觉。

李寻欢虽然年过三旬,但是,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帅哥。

岁月虽然没有办法降低他身上的魅力,反而是让他的魅力得到了沉淀,变得尤为的吸引女性。

见到丁白云看过来,李寻欢客气的道:“丁姑娘有礼,我是陆兄的朋友。”

虽然丁白云非常的漂亮,但是他没有招惹这个女人的意思。

因为此时此刻,他的心里只有一个女人,那就是林诗音。

陆叶道:“我知道丁姑娘想要知道什么,他应该就快到了,我没有什么其他的要求,只是希望丁家可以看在我的面子上,与他待上一段时间,这一段时间绝对不会太多,也不过是三个月的时间吧,三个月之后,姑娘随时随地都可以离开。”

丁白云恭敬点头。

大约十几天以前,快活城陆叶,亲自手书一封书信,送到丁府,表明要和丁家联姻的想法。

陆叶并没有什么强迫的意思,只是说,快活城少主阿飞武功有成,开始行走江湖,想要让丁白云陪他行走一段时间。

如果两个人能够交好,当然是再好没有。

然而如果连一点点的感情都没有,那么权当是陆叶自作多情。

陆叶一双眼睛,悠悠看向丁白云。

从这个女人行走出来的那一刻,不是,是从她出生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了是陆家的女人。

就算是她和阿飞,真的不是特别的合适,还想要邂逅白天羽。

那简直是做梦!

白天羽如果敢冒头,陆叶就敢打得他连他妈都不认识他。

丁白云听家里人说起事情的前因后果,虽然从小心高气傲,但是,就算是再怎么心高气傲的女人,也有一定的上限存在。

武林神话开口邀请,上一代武林神话的杰出的公子。

单单从身份上来说,阿飞绝对是甩丁白云几百条街,而丁白云也是第一次,有机会接触到这个级别的武林高手。

这是一个全新的世界。

想到这里,即便是心高气傲犹如丁白云,不由得有一点点激动。

对于即将到来的陌生人,充满了无尽的忐忑和期待。

……

就在陆叶、李寻欢、丁白云三个人见面,小声说话的同时,客栈之中的众人,终于一点点反应过来。

坐在客栈最中央,最为醒目的一桌,大部分人都在做着镖师的打扮,谄媚奉承着一个三四十岁年纪,短打装束,虎目豹眼的中年人。

中年人脸上肥肉横生,给人一种异常彪悍的感觉。

即便是只看到他身上的气质,也知道是一个常年跑江湖的人物。

此时此刻,这个江湖人,一双眼睛,若有若无的凝视向李寻欢的一桌,得意洋洋的炫耀道:“弟兄们,你们还记得当年,咱们走南闯北路过太行山时候的情景吗?”

“怎么不记得?”

一个镖师微笑的开口道:“当年咱们路过太行山,太行山鼎鼎有名的太行四虎,不知道天高地厚,从山上杀下来,非要称量称量咱们这些人的身手,诸葛镖头好好和他们说话,他们全部不听,最后怎么着……”

那镖师道:“诸葛镖头抽出手中的疾风剑,只见一道无比绚丽的剑光划过,四个人全部都捂住了自己的脖子,鲜血就像是喷泉一样的喷了出来,至此之后,太行山的那些人,谁人不知道诸葛镖头疾风剑诸葛雷的名声。”

明明是自己提出来的话头。

然而听到这些话之后,诸葛雷斜着眼睛看向远处陆叶等人,语言似乎是十分谦逊的道:“哪里哪里,太行四虎不过是些小角色罢了,在真正的武林大家的眼中,简直不算什么。”

虽然是谦逊的话,但是,从诸葛雷的口中吐出来,不知道怎么一回事儿,总是有一种得意洋洋的感觉。

连李寻欢身边的铁甲金刚都有一点儿受不了。

铁传甲瓮声瓮气的道:“大约有十年不见了,诸葛雷这货竟然还没有被打死,这当真是一个了不得的奇迹。”

李寻欢也是饶有兴致的道:“我原本也以为凭借他的口才,十年后的今天,我再次入关,绝对不可能再见到他,可是没有想到,他竟然还活着?”

两个人相视一眼,无不是啧啧赞叹。

陆叶哑然失笑。

丁白云虽然根本不知道面前两个人的真正身份,但是她知道,能够和陆叶坐在一起的人,绝对不是一般的人物。

看起来诸葛雷说的很起劲。

然而在丁白云眼中,和一个小丑也差不了多少。

李寻欢、丁白云全部都不屑一顾。

然而。

让人无比震惊的是,即便是这样的人物,竟然也得到了一些人的推崇。

听到诸葛雷的谦逊,手底下的几个小号的镖师立刻就急了,一个上了年纪,大约三四十岁的老镖师突然开口道:“诸葛镖头也太谦虚了,如果不是因为疾风剑的威名,威震寰宇,天下无敌,总镖头又怎么可能放心将传说中的金丝甲交给你,由你护送送往京城?”

“这不仅仅是对于诸葛镖头的信任,更加是对于你的实力的看重。”

诸葛雷的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神色,虽然觉得在靠近京城的位置,提出金丝甲三个字,未免有些张扬的意味,然而转念一想,这里距离京城好像也没有几里的距离,马上就要回到总镖局,到时候就有镖局的总镖头金狮査猛来操心,他怕什么,一个字,说!

诸葛雷十分得意的道:“你们可知道这大名鼎鼎的金丝甲的来历?”

随即一行人娓娓道来。

原来,中原武林,近几年出现了一个十分不得了的采花大盗,叫做梅花盗。

梅花盗并不是近几年才出世的采花淫贼,而是在40年前的时候就已经出世了,而且拥有极大的名声。

早在很多年前的时候就已经销声匿迹,武林中人都已经在猜测,梅花盗早就已经死了。

然而想不到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个家伙老当益壮,竟然又出山了。

李寻欢笑了一笑,微笑着道:“按照梅花盗出道以及横行天下的年龄来算,今年怕是有七十来岁了吧,七十来岁的老头子,竟然还要顶着风霜,外出采花,这倒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同桌众人,无不是为他的说法所吸引。

确实!

70多岁的采花淫贼,确实有一点点不可思议。

丁白云思索了一会儿,道:“前辈的意思是说,这个梅花盗另有其人?”

李寻欢道:“要么是冒名顶替,要么就是借用梅花盗的名声,满足自己的私欲,除了这两个可能以外,几乎没有其他的可能。”

陆叶点点头,道:“小李探花的分析,十分准确到位,我也是这样的想法。”

此时此刻。

众人已经听到,诸葛雷唾沫横飞,说起诛杀梅花盗,可以迎娶天下第一美人,以及获得巨额财富的消息。

最后更是说起,要杀梅花盗,唯有金丝甲。

突然间。

客栈的大门口,突然间出现了两个人。

两个人全部都是身躯高瘦,扭曲如蛇,配合上苍白无血的脸色,给人一种冰冷残酷,狠辣无情的感觉。

两个人方一从客栈之外行走进来,就看向了人群之中的诸葛雷。

为首的穿着黑衣服的人蛇道:“你说你叫疾风剑诸葛雷,一剑斩杀了太行四虎,看起来也还算是一个成名的人物,很好,我们兄弟两个人,现在想要见一见你的宝剑,你把自己的剑抽出来吧。”

另外一个人道:“还要记得,不要忘了把身上的东西交出来。”

之前还彪悍无比,几乎天下无敌的诸葛雷等一行人,几乎是在一瞬间傻了。

就好像是有一个人,正在和身边的朋友吹牛逼,自己是天下第一剑客。

突然间进来一个顶级的剑客,非要和他比剑,而且不仅要比剑,还要决生死。

诸葛雷傻眼无比。

黑衣人蛇大声的怒咤道:“拔剑!”

诸葛雷身形一颤,看向面前的几枚鱼丸,突然间闪出了一个念头,道:“既然朋友如此盛情,诸葛雷如果不亮几手的话,确实是有一些说不过去,那么我就施展一剑。”

只见诸葛雷抽出宝剑,一剑过去,就穿过一枚鱼丸,转眼之间便已经施展出来了十三剑,13剑之后,他的宝剑上面,足足是穿满了13枚鱼丸,可是,却没有一颗鱼丸掉下来。

从他的剑法可以看出来,不论是眼力和稳定,都有一定的火候。

然而。

见到了诸葛雷的剑法,对面的两个人险些笑掉了大牙。

一个人道:“这样的武功也可以算是剑法吗?”

只见白衣服的人蛇迈步上前,直接就从桌子上面取了一碟花生,随手抛到天上,宝剑一闪,满满一碟花生,全部都分成了两半。

白衣人蛇道:“怎么样?”

诸葛雷胆战心惊的道:“你们,你们难道是碧血双蛇?”

黑蛇道:“算你有几分眼力,看在你几分眼力的份上,我们不杀你,不过,我们兄弟却看不上你的这一份狂意,好好的趴在地上,扮上一盏茶时间的小狗,我们或许考虑放了你。”

诸葛雷二话不说,扔掉手中宝剑,就趴在了地上,一边爬一边汪汪直叫,和之前的一剑杀太行四虎的风范天壤云泥。

丁白云叹了一口气,道:“太行四虎死在这种人的手中一定憋屈的很。”

李寻欢道:“原本我还在困惑,诸葛雷为什么还活着,此时此刻,倒是有了想法,原来十年不见,他早就已经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