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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归乡

北风嘶嚎,席卷万里雪原与山岭。

巍峨关隘外的无尽旷野,积雪并未随着新春的到来消融。

山脊,一只瞎了眼的老狼,在狼群中掉了队,独自在苍茫天地间蹒跚前行,来到了记忆中可能有食物的地方。

老狼在山岭高处停下脚步,鸟瞰远处兵将如蚁的雄关,因饥饿而充满血丝的猩红双目,扫过只有积雪的大地,稍微露出了几分茫然。

寒风中参杂着城墙后传来的酒肉香气,老狼垂涎欲滴,但它并不是为这个来的,因为那道不知何时出现的‘石头山’,根本跨不过去,靠近都不行,它的一只眼睛,就是被酒肉香气引到了附近,才瞎掉的。

老狼之所以来这里,是因为小时候跟着狼群行走,每每到了大雪封山,实在找不到猎物的时候,头狼都会带着它们到这里来看看,说这里满地都是肉,直接可以吃的肉,不用废力捕捉、围杀,新鲜的血肉满地都是,一百只狼吃一年都吃不完。

只可惜每次狼群来到这里,看到的都是眼前的茫茫雪原,头狼眼中也会露出它现在这样的茫然。

老狼一直都认为这是假的,可能头狼心里也觉得是如此,毕竟头狼也是从父辈哪里知道的这个消息,没亲眼见过。

不过,在它当头狼之后,还是会带着狼群来这里。因为雪原根本找不到食物了,就和它现在一样,再不信也得过来看一眼。

可惜,看到的场景,还是和以前一模一样,什么都没有。

老狼实在太饿,饿的四肢站不稳,趴在了山岭,盯着下方白茫茫的雪原。生命的最后时刻,唯一想的,是这个代代相传的消息,是什么时候开始的,是不是真的有一只狼,曾经瞧见过下面满地的新鲜血肉……

————

“师父,哪有只狼,会不会咬我们?”

“已经死了,不咬人。”

阳光洒在荒凉山脊,目及所至,连一颗树都没有,只有白茫茫的积雪。

扎着羊角辫的姑娘,手里拿着一根木棍当行山杖,吃力的在风雪中往攀爬。小脸儿冻的红扑扑的,身穿着过年刚换的红色小袄,腰间还挂着皮质水囊。

可能是很少爬山,胆子也小,小姑娘看起来有点笨手笨脚,一直走在大人的背后,瞧见趴在地冻成冰雕的老狼后,便躲在了大人另一边。

大人身着白色狐裘,带着毡帽,帽子下面的长发披散在背,身材很高,面向颇为儒雅,和中原儒生区别不大,但自幼在草原生活,让气质看起来多了几分难以言喻的豪迈。

大人在老狼身边停下脚步,欣赏着关隘后方从来没有涉足过的美景。身的狐裘绒毛随风而动,身体稳如山岳,好似比脚下的山岭还要扎实,足以撑起整个天空。

羊角辫姑娘站在狐裘男人旁边,还是有点害怕旁边的老狼,见老狼趴在雪中的不动弹,便用长木棍戳了下,又连忙躲了回去,抬起脸颊好奇道:

“在草原遇到的狼,都好凶,一群一群的,这只狼,是被家里人丢下了吗?”

狐裘男人注视着远方,声音随和:

“狼和人不一样,不会抛下家里人。狼群赶路的时候,永远是老狼走在前面带路,最强壮的紧随其后,幼妇孺走在中间,然后又是最强壮的狼守在后面,最后才是头狼盯着整个队伍,免得贪玩的小狼跑丢。这只狼瞎了一只眼,可能是风雪天走散了。”

羊角辫姑娘哦了一声,想了想,在老狼跟前蹲下来,偏头仔细看了看:

“它为什么跑来这里呀?”

“世间生灵,皆有灵性。鱼会洄游,不是因为想家,是因为出生地容易活下来,记住了那个地方,刻在骨子里,世代相传已经忘不掉了。狼会跑来这里,是因为以前这里有吃的,能帮它们撑过难熬的冬天,所以每年都有狼会过来,也是世代相传。”

狐裘男人在老狼跟前的雪地盘坐下来,拿出水囊喝了一口,微笑道:

“人也一样,走到越远,去的地方越荒凉,便越会想念家乡的好。不缺盐、不缺铁,好山好水,扔下种子就能种出粮食,一年四季都能吃果子。祖祖辈辈在哪里住了几千年,早就刻进了骨子里,连死都想死在哪里。”

羊角辫姑娘似懂非懂,点头道:“师父是说江南?哪里是比咱们住的地方好,咱们哪里到处都是草,以前吃馒头大米,我还想着天天吃肉,现在真的天天吃肉,又想馒头了,娘也想呢。”

狐裘男人呵呵笑了声,眺望着远方的雄关:“想就好,就怕吃习惯,把真正的好东西给忘了。”

羊角辫姑娘有模有样的盘坐在跟前,跟着看了一会儿:

“今天正月一,那边应该在舞狮子、变戏法,还有糖葫芦、糖人、蒸糕、饺子……”

说着说着,咽了下口水,脸儿红了几分。

狐裘男子也咽了口口水,点头:“说的师父都馋了,你想不想过去看看?”

羊角辫姑娘咬着下唇,小鸡啄米似得点头,然后又愁眉苦脸道:

“那个城门关着,进不去,不知道啥时候开。”

狐裘男人轻笑了下:“师父给你打开就是了。”

说着抬起了左手袖袍,一只信鸽飞掠而出,往北方飞去。

羊角辫姑娘略显不解,眼巴巴盯着南方,许久后:

“门没开吗,师父骗人。”

狐裘男人脸色平静,没有说话,只是平静的看着。

咚咚咚——

不知过了多久,晴空万里的北方,忽然响起了阵阵闷雷,宛若被放逐千年的凶兽低声嘶吼,连大地都为之颤栗。

“师父,怎么打雷了……”

羊角辫姑娘有些疑惑,从地爬起来,跑到了高地的另一侧,眺望来时的北方。

苍茫雪原的尽头,有黑云凭空而起,在冬日下反射出异样的光泽。

那是刀,战刀!

刀锋如无尽的海浪,蔓延至天的尽头,漠北骏马的铁蹄,震碎了被冰霜冻结的大地。

披头散发的男儿,如饿狼般嘶吼,盯着南方那片宁静祥和的天地。

祖祖辈辈都生长在哪里,他们却被在外放逐了一甲子,从出生起,都没能在父辈口中诉说的地方看一眼。

哪里的山,哪里的水,本就是他们的,当年被撵出去,他们披散头发了一甲子。

这六十年忍辱负重、卧薪尝胆,在被他们鄙夷千年的蛮荒之地,与狼群抢食、与牛马为伍,他们已经受够了,他们的子孙不能再呆在那里,一步步变成茹毛饮血的蛮夷,哪怕死,也要在家里。人讲究落叶归根,死在本该属于自己的土地,也好过待在漠北当一条丧家之犬。

都是中原男儿,何惜一死!

“杀——”

“敌袭——”

战鼓如雷霆,宁武关头,烽火骤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