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头疼的方哲,靠在沙发上,一边儿听着电视里乌七八糟的广告,一边儿按摩着眉头放松放松。
“叮铃!”
门铃声响起,迟钝了几秒种的方哲,停下了按摩的动作,他心底大概猜到了是谁,同时,他的心跳也开始不由自主的加快。
“叮铃!”
门铃声再次响起,方哲从沙发上站起来,深呼了口气,快步走过去,打开房门。
果然,是对门的美女。
俩人互相对视了几秒,谁也不知道该怎么开口,直到方哲尴尬的说了句:“你好!”
美女也是很尴尬的回了句:“你好!”
方哲感觉,此时一秒,胜似万年,大脑空白的方哲终于又憋了一句词儿:“先进来坐。”
说完这句,他就后悔了,对面这位美女,现在对他可是一点儿都不放心和信任的。
“不了,我说两句就走。”美女似乎终于想起来自己来的目的。
“你那封信,我看了。”美女开口说道。
“哦”方哲只回了一个字儿,潜台词就是,感觉怎么样?
“那个,只要你以后晚上不喝酒,”美女话说到一半儿,没有再说下去,还好方哲也算聪明,听这话的意思是,美女不打算搬走了,自己的信果然见效了,方哲内心充满喜悦,那感觉,跟自己之前做游戏赚到几百万一样开心,甚至于还有那么一丢丢超过。
“我不喝,我以后晚上再也不喝酒了,我保证!”头脑发热的方哲,跟个刚恋爱的雏儿没什么差别,也不想想自己往后能不能做到,反正先满口答应了。
徐若琳看着面前这个有些精神高涨的邻居,不知道自己今晚这个决定到底是做对了还是做错了。
“行,那没什么事儿我先回去了。”徐若琳说完这话,转身准备回到自己家。
站在门口的方哲,也不知道自己哪儿来的勇气,他开口问道:“您怎么称呼?”
方哲虽然已经知道她叫若琳,但是姓什么,却还不清楚。
“徐若琳”
“我叫方哲,哲学的哲。”方哲眼看着她就要回到自己家里关门,赶忙开口。
“哦”徐若琳淡淡地回了他一句。
直到快关上门的时候,她才又低声说了一句:“我只是觉得,喜欢eason的人,人品不会太差。”
房门关上了,有些魂不守舍的方哲,静静地打量着对面紧闭的房门,过了片刻才关上自家房门,也没再想公司的事儿,而是直接去冲了个澡睡觉。
而另一边,回到家的徐若琳,心中也是难以平静,她的确是因为方哲的那封信,才改变主意不再搬走,然而,却并非只是因为信的最后那句eason的歌词,也不是因为他在信的前面解释了之前那些误会的来龙去脉。
而是因为,他信的中间那部分,对于自己住的这套房子描述的那部分,从早上她看过信后,直到现在,她心底依然藏着疑惑,同时也有那么一丝淡淡的恐惧和好奇,对面住着的这个男人,到底是怎么知道自己家的秘密的?
她当初搬进来的时候,房东说过自己是房子的第一任主人,而客厅里,也是自己搬进来以后自己买的表,这表前几年用着还行,从去年开始,每隔两个多月,就会走慢五分钟,害的自己隔一段时间就得把它弄下来调一调,这次搬走,徐若琳还想着干脆不管它把它扔这儿算了。
这件事情,她从来没跟任何人说过,而对面那个男人,他又是怎么知道的?他所谓在这儿住过很长时间,又是怎么一回事儿?这点,也是方哲的疏忽,他只以为那表是房东的,不想却是上一任房客徐若琳留下来的,不然说什么他也不可能把关于表的事儿写进信里。
中午的时候,为了这事儿,徐若琳还专门打电话问过房东,房东是她姑姑的朋友,不可能专门骗她,自己住进来以后,为了安全,连房门的锁都换了一遍,钥匙自己从没丢过,窗户上也是防盗窗,这也排除了对面那个男人是个变态的可能。
徐若琳实在想不明白,对门的陌生男人,到底是怎么知道这些事儿的,而且看他年纪,似乎也不大,难道以前在这儿上过学?
脑回路大开的徐若琳想起了各种可能,从巫术到特异功能,再到催眠术读心术之类的,想了半天,她也没完全确定方哲到底属于哪一种。
“姑且先观察一段时间,反正他也只是对门,平常都各自忙也见不了几面,自己在这儿住了几年,各种东西买了一大堆,要搬起家来也是费劲儿。”有着随遇而安心态的徐若琳,找了个理由说服了自己留下来,“不行自己再买瓶防狼喷雾?下次再遇到他有图谋不轨的嫌疑,直接喷他,要不行再学几招防狼术,撩阴腿什么的。”
临睡前,徐若琳又打开了自己的MP3,eason8月份出的新专辑《不想放手》,她这里边每首歌都有。
而她现在,因为方哲信里的那句歌词,再一次重新开始听那首《独居动物》,这是一首旋律欢快的曲子,在这之前,她并不是很喜欢这首歌的旋律,相比之下,同一张专辑里的《不要说话》,《路...一直在》的曲调和旋律反而更让她喜欢。
可是现在,当她再次听到这首歌之后,听着这有些肆意而又欢快的旋律,她发现她开始有点儿喜欢这首歌儿了。
躺在床上静静地看着mp3上划过的一行行歌词,她感觉这首歌就是在写她自己,她既是一个肆意潇洒的人,又同样是一个孤独的人。
歌词的最后,她看到了那句出现在方哲信上的话以及后一句歌词,“短短的一夜之间,我忽然明白,不可能只有我在!一定有一个同类,也在寂寞的过着礼拜!”
她哼笑了笑,心想:“E神保佑,我们只是住在对门而已,这样也能算同类?”
她没想到的是,她和方哲一样孤身一人在燕京打拼,她跟方哲一样喜欢这首《独居动物》,现在两个人孤男寡女,近水楼台,是不是同类,只有老天知道了。
ps:eason和E神都是陈奕迅的外号,如果你连陈奕迅是谁都不知道,那你总应该听过《十年》这首歌吧?
这个年代,大孩子是越来越多,作者身边有很多朋友,过了25岁,在感情方面还是一张白纸,他们是一群可爱的人!如果你就是这样的人,那么,去恋爱吧!每个年纪的初恋都是独特的!
主动出击总好过将来被爸妈逼迫的相亲:-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