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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地下城惊魂

孟明简单冲洗了下,准备好物资,与林玲约在市中心的地下城前碰头。

林玲住在市区,当然知道地下城曾是公厕,但她并不知道入口在男厕所里。

“入口怎么在男厕所呀?”

孟明不是来当保姆的,语气强硬了些:“那骗子不一定在地下城,你没必要冒这个风险,现在回家还来得及。”

林玲头戴护目镜,身穿滑雪衫,裹得严严实实,还带了一把登山杖防身,从头到尾,只眼睛露在外面。一戴上帽子,连她是男是女都分不清楚。

孟明率先进入,林玲一咬牙跟上。

时间有限,林玲挎着个大包,里面装满了食物和水,基本是巧克力一类的高热量食物。

孟明补充了些运动能量棒,去地下城可不是郊游,没法奢求太多。

一入地下城,不用孟明多说,林玲也会紧紧跟在他身后,寸步不离。

林玲亲眼见到真正的百脚虫,惊得跪坐在地上,大声尖叫:“咿呀啊啊啊啊!”

牙狼之刃出鞘,一剑解决百脚虫,孟明把百脚虫的尸体扔到林玲的脚边:“我记得刘老师上课说过,它的弱点在头部。”

“为什么能这么冷静,你……你你你不觉得恶心吗?”林玲害怕到舌头打结。

孟明毕业于医科,人的尸体见过不少,当然不会觉得反胃恶心,而且他有过解刨动物的经验,解刨魔物也得心应手。

“林玲,地下城充满了恶心丑陋的魔物,如果你连保护好自己都做不到的话,那还是回头吧。”孟明引导林玲直面恐惧。

林玲不是普通人,拥有特别的能力。进入地下城后,她感觉到能力加倍活跃,有什么东西快从心里蹦出来了一样。

两人又遭遇了一头百脚虫,孟明上前单脚踩住百脚虫,狠狠压制。

百脚虫在孟明脚底扭来扭去,疯狂挣扎。

“来,用你的棍子宰了它。”

“我不要,我为什么要做这种事。”林玲左右摇头,非常的不情愿。

孟明神情冷漠,直言道:“理由只有一个,为了活下去。”

林玲硬是要跟来,孟明不可能时时护她周全,那么她必须在短时间内具备保护自己的力量。

“你当时的决心呢?就这么点吗?”

在孟明的语言刺激下,林玲缓缓走来,她闭上眼,高举登山杖,直刺百脚虫!

叮叮当当!

林玲歇斯底里,心灵挣脱开枷锁,用登山杖连续刺击百脚虫,直到把浑身力量用完为止。

做完这一切,林玲睁开眼,瞧见百脚虫稀巴烂的头部,顿时恶心到呕吐。

“干得漂亮。”

孟明扶起林玲,只要有了胆量,那么林玲即可做到一些最基本的事情了。

慢慢的,林玲吐着吐着就吐习惯了,不再觉得恶心,只是感到麻木。

孟明啧啧称奇:“人类的潜力果然是无限的。”

一层探查完毕,两人下到第二层,涂上驱虫粉,躲过巨蜂。

“也不在二层嘛。”

层数越深,对孟明他们越不利。

第三层是巨甲虫的栖息地,孟明尚未探索完整,正好趁着这个机会,完成地图。

“放心吧,这些大虫子不会袭击我们的。”

林玲拄着登山拐,战战兢兢的跟着孟明的步伐。

“稍微休息一下吧。”

孟明看她双膝打颤,差不多快到极限了,提议休息。

“我还可以。”仅仅几个钟头,林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路上全然没有半句怨言。

“没必要逞强,这次的敌人是个通缉犯,手上有好多条人命。”

孟明手机上保存了国际通缉犯,查尔斯·克罗德的个人资料

姓名,查尔斯·克罗德,年龄43岁,无国籍者,是一位穷凶极恶的邪教信徒,曾多次发动恐怖袭击,直接或者间接造成四百多人死亡。

从莫冰云得到的第一手消息来看,查尔斯·克罗德是一位职业者,而是一个稀少职业杀人魔】,杀人魔】职业的天赋能力尚且不明,而查明他的天赋能力是孟明此行主要目的之一。

空闲的时候,孟明也不知道该聊什么,钢铁直男一点也不会找话题:“喂,你杀过人吗?”

林玲正在喝水,一口水喷了出去:“没有。”

“是吗,好巧,我也没有。”孟明一想到冒协指派如此高难度的任务,难免些气愤:“冒协居然让我这个良好市民去干杀人的勾当,你说可不可恨。”

杀人可不是杀魔物,即使孟明解剖过死尸,那也和杀人是完全两个概念。

“他是个坏人。”

孟明看了通缉犯的资料,也认为他是罪不可赦的恶徒,法律都制裁不了他,那么只有用武力了。

“是啊,他该死,可我不敢杀人呐。”孟明说得理直气壮。

孟明又想发泄几句,却见洞口钻出来一个蓬头垢面的老乞丐。凭黑暗视觉专长,孟明看得十分清晰,老乞丐瞎了一只眼,是个独眼龙。

老乞丐一见着孟明,转身就跑。

“咦?遇见熟人了。”孟明意想不到能在这撞见张保,这货也是个居心不良的狗东西,但比起通缉犯,就差得远远的了。

“跟上去。”

孟明艺高人胆大,如今的他完全不惧张保,可凭实力碾压他。

照顾到林玲的速度,孟明暂缓步伐,不紧不慢的跟在张保身后。

“这独眼龙在和我绕圈子呢?”

地下城二层是由巨甲虫挖掘出来的隧道组成的,盘根错节,是个天然迷宫,有很多死路。

孟明依靠地图app导航才没有迷路。张保兜着圈子,最终绕到一条死路里。

张保面对墙壁,好似放弃了抵抗,全然不管从身后靠近的孟明。

一步,两步。

孟明渐渐接近,走到一半,他突然停下脚步:“不对,你不是张保,你究竟是谁!”

张保肩膀抖了下,以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扭过头,暴露出一张陌生的阴沉面孔:“你怎么知道的?我似乎并没有露出破绽。”

孟明开始怀疑自己的眼睛,明明上一秒还是张保的面容,下一秒面部扭曲,发出骨骼错位的声音,并且身材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魔道具!”

除此以外,孟明想不到任何东西能瞬间改变一人的身形样貌。

‘张保’的面部一阵蠕动,变成了一位面色阴沉的外籍男子。

“卧槽!你是那个查克拉!”孟明实在是记不住外国人名。

“查克拉?“查尔斯·克罗德说着一口流利的,虽然相貌阴沉,但行为很绅士:“不,我是圣教的虔诚信徒,名字对我而言,已无任何意义。”

“果然是个疯子。”孟明拔出牙狼之刃·改,面对穷凶极恶的邪教徒,千万不可松懈。

“不不不,我们没有互相残杀的必要,只要你当做从未见过我,我就会放你们离去。”

杀人魔】查尔斯的第一个职业技能:杀人魔的密酒。

声音中带有特殊的震慑魔力,能削减对方的意志力。

孟明如同被浇了一盆冷水,斗志逐渐消退,萌生退意。

正所谓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当孟明的斗志跌入谷底,杀人魔行动了,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不知从何处掏出一把血红剃刀。

造型类似20世纪之前最常用的剃须工具,主要是由理发师使用的剃刀,但剃刀上沾满了血污,血红血红,孟明以至于能闻到一阵浓郁的血腥味。

牙狼之刃·改的剑刃上涌现澎拜的蓝色火焰,蓝炎生命般的跃动,与剑刃分离,变化成三头狼魂,守护在孟明身边。

杀人魔】查尔斯的动作宛如舞蹈般优雅,剃刀唰唰一割,发出血色气刃,熄灭了狼魂。

孟明趁机召唤出暗鸦,发动黑暗领域,将两人笼罩进去。

查尔斯发动了杀人魔】的第二项职业技能:杀人魔的死亡印记。

标记一个目标,然后锁定它,勿论它在何处。

这是杀人魔】查尔斯最喜欢的能力,凭借这个能力,所有的敌人都逃不开他的追踪。

即使在黑暗环境下,查尔斯也可精确定位孟明的位置,向他发起进攻。

孟明单手握住剑柄,一剑捅进查尔斯的心脏,可当他抬头一看。杀人魔的脸上露出微笑,举起剃刀割伤了孟明的手腕。

痛!无止境的痛!

仅仅只割伤了的表皮,却痛得令人忍不住想死。

汗水一瞬间浸湿了衣衫,孟明跪倒在地上,无声的哀嚎着。

杀人魔拔出胸口的短剑,走到孟明身前,绅士的解释道:“杀人魔职业的第三个天赋能力,杀人魔的酷刑,它会使人的痛觉神经敏感一百倍。”

“你没有晕死过去,证明你有坚韧的精神,更值得我折磨。”查尔斯终于露出他的本性,彻彻底底的变态杀人魔,喜欢把人生生折磨死。

躲在后面的林玲呆若木鸡,吓得捂住嘴,不敢发出任何声音。眼睁睁看着孟明被查尔斯手持血红剃刀割了一刀又一刀,仿若凌迟。

查尔斯拿捏的异常精准,每次只是割伤表皮,一味地刺激痛觉神经,故意减少出血量,好让孟明坚持一千刀,一万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