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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 比人多是吧(中)

一群人看到安多娜拉,都露出惊艳之色。

年纪最大的中年贵族男子看了一会,然后走上来,弯了下腰,用惊叹的语气说道:“果然是王后殿下。”

安多娜拉盯着这个中年贵族男子,思索了一会,微笑道:“好久不见,切撒蒙伯爵。”

毕竟对方是一地的领主,时不时到王城小住几天,参加一些在官贵人的宴会,安多娜拉自然是见过这位中年贵族的。

虽然印象不深,但思索一会,依然能记起对方的姓名。

切撒蒙的视线盯着安多娜拉挽着罗兰的手臂,一会后,他看着罗兰,有些疑惑地问道:“殿下,请恕我多嘴,你身边的这位年轻人,与你是什么关系?”

“我男人!”安多娜拉毫不犹豫地说道。

除了罗兰和耶利亚,周围其它人都是一片惊呼,这答案对他们来说,确实有些过于诧异了。

虽然贵族阶层很乱,人人心知肚明,但那只是在暗地里,像安多娜拉这样,身为王后,却挽着别的男人的手出现大庭广众之下,还一脸自得的模样,实在是太让人羡慕了。

切撒蒙皱起眉头:“王后殿下,不是说多管闲事,如果你真的想这位男人好,就请自重些,王室难道会放任你的行为不成?”

安多娜拉笑道:“多谢关心,但罗兰是明着把我从王的身边抢走的。国王并没有多说什么。”

嘶!

几乎是同时在倒抽冷气,众人妒嫉地看着罗兰,随后便收敛了目光。

能光明正大把王后从国王的身边抢走,而且国王还没有发布通缉令,这本身就能说明很多问题。

要么就是这年轻人身后势力极大,大到连王室都忌惮的地步。

要么就是他本身能力极强。

无率哪一种王室都惹不起的人,他们切撒蒙也惹不起。

切撒蒙那种审视的目光立刻收了起来,而后微笑道看着罗兰:“这位阁下,欢迎来我们切撒蒙家作客。”

罗兰点头:“我是受耶利亚邀请来的,叨扰了。”

看到罗兰颇有礼貌,切撒蒙内心松了口气。

他知道自己刚才的态度不算好,万一惹对方内心着恼就不妙了,虽然切撒蒙并不怕什么事,可凭白无故惹上一个强敌,怎么说也是件不太愉快的事情。

耶利亚这时候走上前,说道:“伯爵,听说这里出了事情。”

“耶利亚,你来了就行。”切撒蒙很温和说道。

一群人散开,所有人都对耶利亚抱以微笑,唯有昨晚罗兰见到的那位年轻人,对着耶利亚冷哼了一声。

耶利亚也不在意,他走到刚才人群围着的地方,然后发现那里躺着一具少女的尸体。

尸体的衣服被扒光了,显得很没有尊严。

耶利亚有些不快。

切撒蒙在一旁说道:“不是我们做的,尸体送过来就是如此。”

罗兰也走了过来。

两人看着尸体,再看看少女的容貌,都有些沉默。

法师的智力都挺高,相对来说,记忆力肯定也不差。

这少女他们两人见过,昨晚救回来的少女中,就有她。

尸体的皮肤发青这不是正常死亡该有的颜色。

罗兰再仔细看了下,发现少女的脖子处,至少有二十个以上的小血孔。

双手臂上,也至少各有十个以上的血孔。

切撒蒙在一旁说道:“刚才我们看过了,这女孩身体里的血液,已经干了。”

“不用想了,是吸血鬼干的。”耶利亚站了起来,神情严肃:“没有想到,他们来得这么快。而且看起来数量还不少。”

罗兰虽然内心中也很愤怒,但表情显得有些淡然,他问道:“你昨晚不是说做好了准备措施?”

“是做了。”耶利亚点点头:“我在魔法塔的顶端设有侦察黑暗生物的魔法物品,一旦吸血鬼进到城里,我肯定会知道。这个少女,肯定昨晚离开了城市,我明明早告诉她们,近段时间内,不要往城外跑,不听话。”

“如果不是她想往外跑,而是被骗出去的呢?”罗兰问道。

耶利亚点点头:“也有这可能。”

然后他将视线转身自己的岳父:“伯爵,这少女是在城外找到的吗?”

“是的。”

“那我们该调查一下,昨晚是谁让她出城的。”耶利亚站了起来:“这事就交给伯爵你了。”

“不用那么客气,我们是一家人。况且保护城市的居民,本来就是我们切撒蒙家应该做的事情。”

罗兰在一旁听得有些诧异,这个领主为人似乎不错。

然后耶利亚对着罗兰说道:“我们也出去找找,先回魔法塔,把侦察黑暗生物的那件物品拿在手上,在城外走走,或许能有所发现。”

“行。”罗兰点点头。

而在利古堡城外的阴暗树林中,树上挂着密密麻麻的蝙蝠群。

没多会,一群圆润的,肥肥的,显得十分可爱的蝙蝠飞了进来,然后在黑暗中化成少女的模样。

她看着树冠上倒吊着的近千只蝙蝠,怒骂道:“你们这群白痴,明知道我们的敌人就在城里,居然还用魅惑术让人把那个女孩子骗出来。骗出来就罢了,居然二十几个人一起吸她的血,直接把人吸死,你们有病吗?这岂不是打草惊蛇?”

一群蝙蝠飞下来,变成男青年的模样,是埃德蒙。

他不快地说道:“现在我们能嗅出来的味道,就属她最浓,本来就是我们的食物,居然敢逃了回去,杀了她又如何,打草惊蛇又如何。我们就是要让这座城市的所有人,未来的日子都生活在恐惧之中。接下来我们会每天吸血一个少女,让这座城市所有人都在恐惧中崩溃。”

“那个会改良大火球术的法师还在这座城市里,你们想找死吗?”

“不知道他的底细或许我们还怕他三分。”埃德蒙笑笑:“但知道他使用强力魔法需要蓄力,那事情就好办得多了。十秒钟的时间,足够他死好几次了。”

“那是黄金之子,死不了的。”

“温格不是说了,黄金之子死亡后,实力会下降,死的次数越多就下降得越厉害,直到和普通人差不多。”埃德蒙的眼中闪过一丝恨意:“我们只要杀死他一次,就可以围住生命神殿,一次次地杀他,等他变成普通人之后,就把他带回族里,用铁链绑起来,让他成为我们血族永远的食物。一个不死不灭的人,想来他血液的味道会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