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开头要从一个女人说起,她叫余佳琪,人如其名,佳人如琪。
她是一个有着火辣性格的川妹子,我读大一的时候,她就是我们学校的风云人物。
你能相信吗?
余佳琪在学校里创办了第一支女子乐队。
在那個年代真的太酷了。
我是余佳琪的小迷妹,她们每一场演出,无论在哪儿,我都会去看。
而且她们乐队最喜欢翻唱的就是雷查尔斯的歌。
因为佳琪觉得雷查尔斯作为一个盲人,一个黑人,他没有被命运击倒,没有被种族歧视击倒,而是不停的创造音乐,成为了真正的灵魂歌王。
而她们的乐队,也应该如此,有直面命运的勇气。
还有就是让那些大男子主义们看看什么叫做巾帼不让须眉。
让那些常说女子不如男的家伙们看看,你们会的我们的都会,你们不会的我们还会。
乐队的每一次演出都是那么的与众不同,都是那么的引人瞩目,都是那么的精彩绝伦。
当然。
校园风云人物的她们也各自收获了爱情。
但让人最为大跌眼镜的是乐队的大明星余佳琪。
毫不夸张的说,她的追求者能从学校排到黄浦江,可她却选了一个在我们眼中看来是个书呆子的蒋书远。
哦!对了!
那个时候老实人还是个褒义词。
蒋书远是一个长相清秀喜欢舞诗弄墨的男生。
你能想象那种画面吗?
潮流范儿十足的摇滚女神与面容严肃的秀气书生走到了一起。
这在我们看来就像是火星撞地球。
比千禧年的世界末日都要夸张。
而且最离谱的还是余佳琪主动追求的蒋书远。
她说。
“我喜欢他,就要去大胆的去追求。
什么女孩子就必须面腼腆,什么女孩子就要大家闺秀,那都是过去式了。
我们是新世界女性,我们要勇敢的去追求爱。
追到了就好好珍惜,追不到就祝他好运。
他错过了自己,后悔的应该是他。
这才是真正的摇滚精神。”
你不知道余佳琪说出这番话后,我们那种沉默的震耳欲聋。
接下来。
余佳琪言出必行。
对蒋书远展开了热烈的追求,她甚至干了一件轰动全校的事儿。
也许,现在你会觉得很正常。
但在那个年代女孩子敢抱着玫瑰花去告白,那可是绝对的大新闻。
这样的女孩子谁不爱了!
余佳琪和蒋书远坠入了爱河。
他们俩成为了别人口中的那对情侣。
他们在一起很幸福。
余佳琪总有些天马行空的想法,而蒋书远总是默默地记在心头。
所有人都看得出来他不喜欢摇滚,但还是学会了唱雷查尔斯的好几首歌。
咯咯咯~
让我笑一笑。
我现在都还能想起蒋书远那个呆子,穿着土里土气的格子衬衫,站在舞台上手脚僵硬的唱着《BigBadLove》的场面。
后面。
他们研究生毕业,在魔都开始打拼,两人都很出色,找到了心仪的工作。
虽然小有波折,但最终结了婚。
婚后日子虽不是大富大贵,但非常甜蜜。
蒋书远是那种没有社交的人,下了班第一时间就是去菜市场买菜,回家给余佳琪做好吃的菜。
不久后。
两人生下了一个女孩。
蒋书远和余佳琪的世界总又多了一抹色彩。
当时我们在产房外面。
蒋书远第一次看见小baby的时候哭的稀里哗啦,他说你这臭丫头,让你妈妈生了两天,那得多疼呀!
你以后一定要听话,一定要好好吃饭,一定要快乐长大。
余佳琪看着这一幕甜蜜的笑着。
“书远,你到底想好给宝宝叫什么名字了?”
“你不是说见了面就能想出来吗?”
“你在想不出来,那就我来随便取了……”
蒋书远小心翼翼的抱着孩子道,“我想到了!我们最喜欢的书是《月亮与六便士》都憧憬着诗与远方。”
“就叫诗月吧!”
“蒋诗月!多好听呀!”
三个人的世界充满了欢声笑语。
小诗月一点点长大。
直到...
也许是老天想要一个有趣的灵魂。
那天余佳琪突然晕倒了,火急火燎的送到医院后,检查结果,让那个男人的天都塌了。
【不明原因引起的急性肝衰竭】
只有两个治疗方案。
保守治疗、肝脏移植。
保守的话说难听点就是听天由命。
肝脏只要一出问题就来的很快。
而肝脏移植是最优的选择,但这个选择需要运气和大量的钱。
蒋书远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第二种,医院让他回去准备钱,这边尽快申请匹配的肝源。
他回去把房子卖了,双方家庭也支持了一笔钱,可却迟迟等不到肝源。
余佳琪的身体情况也每日愈下,开始出现严重的身体反应。
也就是这个时候。
蒋书远不知道从哪儿听来的消息,可以花钱在黑市上买到肝源。
你能想象那种快要溺死之人抓到救命稻草的感觉嘛?
他为了挚爱。
什么都可以放弃,什么都敢尝试。
可那个消息来源是骗子团伙,他们专门诈骗这种快要绝望的病人家属。
命运给他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
就在他的钱被诈骗了之后,医院那边说肝源找到了,请尽快的交钱准备手术。
蒋书远在绝望中又看到了希望,他发了疯似的四处筹钱,能想到的办法都想了,能借的人都借了。
可就在他快要筹够钱的时候医院传来了噩耗。
余佳琪死了。
她为自己的人生做了最后的选择。
只留下了一封带着泪痕的绝笔信。
等蒋书远赶到医院的时候,他哭的声嘶力竭,待他看完信之后,情绪莫名的稳定了。
我们都很担心他,可他却说既然妻子做了选择,我们应该尊重。
蒋书远按照妻子喜欢的方式举办了葬礼,她说佳琪喜欢热闹,所以葬礼不应该垂头丧气。
没有人知道他心里有多难受。
但那段时间他瘦了几十斤,犹如一具行尸走肉。
葬礼结束后。
蒋书远性情大变,他固执的认为是因为自己没有钱才害死了妻子,所以开始一门心思的赚钱,想要给女儿更好的生活。
他辞掉了工作,拜托父母照顾才九岁的诗月,自己则离开了这个城市,开始拼命的赚钱。
他一年回来一次,每次都会留下一大笔钱。
三年后。
他攒够了钱又开始下海做生意。
生意越做越大。
可他却忽略了女儿的感受。
也不知道他是不敢面对,还是其它原因,他错过了诗月人生中很多重要的时刻。
父女之间因为常年不见,所产生的隔阂越来越大。
在这种情况下成长的女孩儿,可想而知她的内心有多么的敏感脆弱。
对蒋诗月而言。
九岁之前她的世界是彩色的,九岁之后她的世界变成了冬天。
除了钱,她感受不到父亲一丝的温暖,而刚好处在青春期她表现的非常叛逆,抽烟、喝酒、网恋。
她认识了一个把自己伪装的很好的渣滓。
那个渣滓在网上天天给她花言巧语,灌输了许多乱七八糟的思想。
不幸中的万幸是在他们准备线下见面的时候。
我和另外一个朋友发现了诗月的不对劲,我们给她分析了见面之后,所有可能发生的事儿。
可青春期的孩子哪里听得进这些话。
于是。
我们与她约定,你可以去见他,但必须时时刻刻汇报行踪,只有保证你的安全,莪们才会同意,也不会告诉你的父亲。
其实那个时候通过聊天记录,我们大概已经猜到了会发生什么。
所以,提前找了警队里的朋友。
就在那个渣滓撕开虚伪的面具,拖着蒋诗月进酒店的时候。
我们几个出去把他暴打了一顿,随后送到了派出所。
自那之后。
诗月就再也不相信任何男孩子。
她回到了学校,认真念书,直至毕业。
可这些年她和她父亲的关系一直也不怎么好,甚至可以说更差。
而苏云舟你是这么多年来,我第一次见到她带的异性朋友。
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