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远看着充满活力的少年郎动作麻利干活儿,还带着一脸歉意为自己多睡了几分钟没能及时起床感到惭愧,嘴角微微上扬觉得徒弟还挺可爱。
“以后就把这里当成自己家,保持干净卫生就行,早上多睡会儿不打紧。只要不是睡到日上三竿、油瓶子倒了都不知道扶就行,不用那么拘谨。”
他收的是徒弟又不是牛马,没必要逮着徒弟往死里薅羊毛。
也不需要万明川有多知恩图报非得肝脑涂地,住在这儿能看看家、帮忙干点力所能及的活儿就行了,反正自己也没多大野心,就是想倒卖点水果、菌子之类的赚点钱在两边都能当个悠闲自在人。
干惯了农活儿的万明川虽然没种过草莓,依旧把活儿干的有模有样。
“来洗把脸准备吃早饭,等吃过饭烧些热水好好洗个澡,我给你准备了新衣服鞋袜也不知道尺寸合适不合适。”江远从储物袋里拿出几包饭菜往盘碗里摆好,随手指了指放在一旁的沐浴桶,上面放着昨天晚上在坊市买的新衣物。
【好感+100】
【好感+80】
…………
也不知道是红烧肉的香气还是崭新沐浴桶和新衣服鞋袜带来的冲击力,亦或者两者皆有,反正只见万明川一脸震惊模样好感度就一直加一直加,他都怀疑再过几天这孩子真能把十颗心刷成一颗钻。
“谢谢师父!”万明川使劲儿掐了自己一把才反应过来不是梦。
晚上睡得沉天亮没第一时间起来帮师父干活儿,他还给自己准备喷香饭菜和新衣服鞋袜,甚至还有个村里何家族老才有资格用的沐浴桶!
这简直是……神仙过的日子!
穷苦人家洗澡都是在河里搓一搓,哪有那么多时间精力和木柴能浪费在烧水洗澡上?
他毕竟是少年心性,长这么大也没穿过几件新衣裳,急忙在木盆里认真洗过手脸,小心翼翼捧着洁白的棉布毛巾擦了擦折起来放好,然后冲到木桶前把新衣服拿起来。
入手绵软裁剪精细,甚至雪白的衣领和袖口还绣着简约花纹,万明川摩挲着新衣裳拎起来左看右看欢喜不已,片刻后才反应过来,“可是师父,穿长衫干活儿太浪费了,会把衣服弄坏的!”
他往自己身上指了指,“种田、砍树都得穿短衫和裤子,这样才方便。长靴也太贵重了,有时候干活儿我连草鞋都舍不得穿哩。”
听他这么一说,江远才反应过来穿长衫通常象征着一定的身份和社会地位,说明他们不用自己动手干活儿,反过来也就说明穿这种衣裳干体力活儿不方便。
“哎呀,我还真没多想。”他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穿着进入游戏初始服饰就是短衫长裤+草鞋,心说能进入坊市的都是妖修,人家也不用干体力活儿,服饰店铺里自然没有农人穿的衣裳。
万明川眼神里掩藏不住的欢喜,小心翼翼把浅蓝色长衫和雪白的布袜、精致的长靴折好,郑重道:“等我学成法术重返河畔村,一定要穿上这身衣裳让他们看看!”
“那你们平时穿的衣裳,都是自己做的?”江远寻思着怎么也得有两身换洗衣服,况且草鞋穿着太不舒服了,最起码弄双布鞋穿。
“一般都是家里女人纺线织布做衣裳、搓草绳编鞋穿。我跟爷爷都不会,我们爷俩的衣裳、鞋都是从镇上买了葛布或者粗麻布、草绳之类劳烦林家婶子帮我们做。如果实在找不到人给做,镇上也有卖成品的,只是价格贵一些。”
原来如此!
江远点点头递过去一双筷子,“先来吃饭,这两天忙完抽空去镇上采买。”
万明川恭敬接过筷子,眼神还是不由自主往流动坊市上瞄。
他很确定昨天晚上跟随师父回来的时候只有一座茅草屋,然而睡了一夜突然就多了一间房子,偏偏自己没听到任何动静。
但拜师的时候师父就说过,对他的事情不要多嘴多舌也不要好奇打听,只能在心里默默感叹师父的神鬼莫测手段。
同时无比庆幸自己当机立断抓住改变命运的关键,有如此强悍的师父,自己再勤学苦练肯定也能有所成就!
大早上一件事接一件事冲击有些频繁,以至于万明川接了筷子还在琢磨房子的事儿有些心不在焉。
等他在临时搬过来当做凳子的石头上落座时,看到木桌上色彩浓烈精致盘子里色香味俱全的食物,整个人都怔住了!
太、太香了吧?
这是什么美味佳肴,怎么能散发出这么热腾腾又诱人的香气?
“咕噜!”
空空如也的肚子被香气勾引的更饿了,他把眼睛微垂不去看那一大盘喷香的肉,悄悄吞了口口水手里拿着筷子端正坐着等师父先用饭。
江远一晚上没休息又饿又困,热腾腾仿佛刚出锅的红烧肉色泽红亮;青菜翠绿鲜香搭配着香菇特有的味道把人食欲直接拉满!
奶白色鲫鱼豆腐汤与昨天吃的烤碧水鱼散发的鱼香完全不同,裹着鲜嫩豆腐的汤汁细腻,一看就知道口感很好。
“不用拘谨,来,吃块红烧肉!”江远刚夹了一筷子肉,就看到徒弟虽出身草野却很懂礼貌有规矩,对他观感更好了。
现实世界里看过太多连最基本餐桌礼仪都不懂,还自诩自由开放嘲笑自己被洗脑迂腐的同龄人,两相对比,他是真喜欢比自己小六岁、餐桌上有礼貌的徒弟。
万明川谢过师父,心里惊叹道:原来这道菜叫红烧肉,这么红亮的色彩名字太贴合形象了。
一寸见方的红烧肉放在碗里白米饭上,浓稠汤汁浸透米饭肉香四溢看起来诱人极了。他小心翼翼尝了一口,肥瘦相间的肉质软糯酥烂入口即化,肥而不腻瘦而不柴,只一小口就让万明川眼神亮了。
世间竟有如此美味!
“味道还不错,就是火候略大了点。”江远夹了块肉放进嘴里,再怎么说都处于食物最丰盛的现代世界,山珍海味自己没吃过但红烧肉是老妈的拿手好菜,尝了一口他觉得老妈做的更好吃。
坊市上饭店里买来的这份大概是直接烧了一大锅一直小火煨着,导致肉块酥烂的有点过头软糯有余肉质口感差了点,而且香料味太浓有点喧宾夺主。
米饭煮的时候水稍微放多了,有些许软烂发黏,不是他最喜欢的粒粒分明筋道弹牙口感,但胜在能补充体力和生命力数据,于是他把盘子换到徒弟面前让他多吃点肉,自己则舀了一碗鲫鱼豆腐汤就着饭菜慢慢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