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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四章 男人总是忙碌的

燕枭呆在家中苦修大半旬,在第二个月,也就是十二月,冬季的最后一月离开家中,没有再当宅男了。

作为一年中的最后一个月,大部分人都在努力完成任务,争取过一个好年。这个世界,春节是十二月三十一日,一年的最后一天。

燕枭孤身一人,这个年过不过都没关系,心情好了就去放松一下,心情不好就练武中度过。

出了家中,燕枭来到贡献堂看了一会儿任务牌,接了一个剿灭一伙盗贼的任务。

这伙盗贼根据情报上说大概有三十人左右,藏匿在山林之中,平时昼伏夜出,进入村镇中偷盗民众的财产。三十几人夜间四散而出,南平县一夜之间接近二十个村镇都遭到了偷盗,损失不少。

这伙人非常油滑,一个据点最多呆上一个星期就会转移。因此想要剿灭这伙盗贼,行动就必须要快。

燕枭选择这个任务的目的很简单,人多好试剑!

召集手下的十个捕快,捕役,骑着快马,积雪飞扬,呼啸从北城而出。燕枭身穿绣着海马的淡绿色官府,身后跟着十个身穿黑红色公服的公差,人人提刀佩剑,黑发飘扬,衣袍纷飞。

一个半时辰后,青羊山,十一个公差来到山脚下,将马匹藏好后,在燕枭的带领下向山上冲去,白雪飘扬,肃杀寒冬。

燕枭走到最前面,一马当先,腰间挂着血痕剑,左手按着剑柄,顺息千里轻功催动少许,灵活的在崎岖的雪地里纵越。

看得后面满头大汗拼尽全力跟着燕枭脚步的属下暗暗心惊,对于这个年轻的队长多了一丝敬重,不再认为燕枭是因为运气好才当上了这个队长。

爬上青羊山,燕枭爬出去八个树下朝着青羊山的八个方向搜索,燕枭则带着两个属下在原地等待。

一刻钟后,搜索东北方向的下属回报,在东北方向的一个背风的小山谷中发现了这或盗贼的踪迹。燕枭立刻拿出信号烟,召集四散搜索的捕快,一起朝着山谷中扑去。

到达小山谷之内,燕枭果然发现了这伙盗贼。山谷中布满了大大小小各色的毛皮帐篷,生着火的铁锅十几个吊着,水汽升腾,肉香四溢,烈酒盈碗,盗贼们正在大声的谈笑着,好不快活!

“真是找死,连个哨都不设置。”燕枭嘴角扯出一个弧度,拔出血痕剑,冷笑道:“给我冲,按照任务要求,杀无赦!”

“是。”捕快们立刻严肃的回答道,各自拔出自己的武器就冲了出去。身为衙门的公差自然不会对盗贼有所畏惧,要是曾经在南平县嚣张一时的黑风匪他们还会有所忌惮。

捕快,捕役们提着武器从山谷的斜坡跳下惊醒了正在潇洒快乐的盗贼们,纷纷拿着自己的武器冲了上去,很快整个山谷就陷入一片混战中。

燕枭轻轻抚摸了血痕剑的剑身,自言自语道:“跟在我身边,保证你会尝尽各种人物的鲜血!”话音一落,燕枭脸上浮现出强烈的战意,迅疾的从山谷的斜坡飘下,血痕剑撕裂寒风直接刺穿一个盗贼的后心。

鲜血顺着血痕剑鲜红色的血槽流出,燕枭抽出血痕剑,施展出夺命十五剑朝着另外的人扑去。

燕枭带着一往无前的信念,剑法狠辣决绝,血痕剑直指咽喉,心脏,眉心,肾脏,下阴这种要害的地方。哪怕眼前盗贼的实力比他弱,燕枭的打法也非常疯狂,只要能一剑刺死眼前的敌人,就算挨上一刀无所谓。

正所谓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怕死,燕枭现在就是不怕死的。盗贼们被燕枭疯狂的气势所摄,一时间损伤惨重,燕枭这个时候的杀人效率,比用起身法和九阴神爪来还要高。

这些盗贼实力普遍都不强,最高的不过三流高手,否则也不会沦落成为盗贼。在燕枭这一队人马的绞杀下,很快就被杀得节节败退,惨叫声,求饶声,鲜血喷溅声,武器破空声交织在一起,组成一副暴力血腥的画卷。

半刻钟后,所有盗贼,包括想要逃走的盗贼都被斩杀殆尽,这三十多名盗贼,死在燕枭手中的多达十二三人。十位捕快没有人死去,只有三位在围攻中受了些轻伤。

小山谷内,尸横遍野,鲜血横流,薄薄的积雪被热血融化。燕枭随意从一个死去盗贼的身上撕下一块布,擦了擦满是鲜血的血痕剑,命令道:“你们搜集一下赃物,然后拿出三成来,咱们兄弟几个平分,剩下的交给衙门。”

燕枭以前说的灰色收入,这就是其中的一种了。

失主追究起来,理由也很好找,被盗贼们花了。至于失主不满想要对峙?且不说所有盗贼已经被斩杀殆尽,就是没死,衙门中的人想要他们按照自己的想法说也是简单得很,否则就有得受了。

燕枭将血痕剑插回黑色的剑鞘之中,来到一个煮满好像羊肉的汤锅旁坐在一个盗贼准备的粗步垫子之上,捞出一块肉就大快朵颐起来,不时喝几口碗中的烈酒。

“哥几个收拾完了,就来这里喝酒吃肉,赶了那么久的路,又经历咯一场厮杀,也是该好好的补充下体力了。”燕枭大声招呼道,一点都不在乎身边遍地的死尸,浓烈的血腥味。

这对于当过法医的燕枭而言,完全没有压力好吧。燕枭对着腐烂,呈现巨人化的尸身都吃得下烤鸭什么的,边解剖边吃泡面都没问题,这种场景小儿科啦。

对于燕枭是小儿科,对于其他人,哪怕是久经厮杀的捕快们来说:在这样尸横遍野,血腥味浓重得足以让普通人呕吐的地方喝酒吃肉,还真是一个不大不小的挑战。

“怎么?你们几个小子不敢?那你们就只能看着我喝酒吃肉咯。”燕枭故意激将道,说完美美的喝了一口烈酒。

他的下属没有比他小的,燕枭今年才十六岁,十七岁都还没有满。

这样被激,都是血气方刚的大老爷们哪能受得了,纷纷说都他们忙完了就来陪燕队长喝酒吃肉。

于是,一刻钟后,十一个大男人围着四口大铁锅开启了宴会。酒肉虽然平凡,但这个开宴会和吃饭最重要的是气氛,要不然火锅为什么这么受欢迎呢?

燕枭就觉得很有气氛,战胜敌人之后,拿他们的,吃他们的,玩他们的,感觉就非常美妙。

捕快们最开始很不习惯,有的脸色苍白,有的屏住呼吸,有的只喝酒不吃肉,有的紧紧盯着锅里,吃得点都不香。不过在被燕枭连鄙视带嘲讽的情况下,情况变了,捕快们开始渐渐适应了。虽然远不如燕枭那么毫无感觉,但也不反胃什么的了。

吃饱喝足后,众人平分了三成赃物,燕枭是队长自然拿大头,而后众人留下一地的尸体回到山脚下骑着快马回到南平县。

此后,半个月中,燕枭隔一天就会带人出去执行任务,或是杀人,或是杀兽。

短短半个月,死在燕枭手中的人和兽大概有一百一十条,夺命十五剑在杀戮中快速进步中,已经达到了小成的境界。

半个月的杀戮再加上以前在十万大山外围与野兽厮杀的经历,使得小小年纪的燕枭身上已经笼罩着一层淡淡的杀气。

燕枭早已经不是温室中的花朵,而是经过血与火淬炼的宝剑,杀意凛然,寒气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