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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振奋的萧大家

一大早的,彻夜未眠的裕王就急匆匆的坐上了轿子,一路赶到了外城的一处宅院。

这个宅院很大,有前后两个院子加十五间屋子。

裕王进来的时候,大院子的两个院子里,已经有了二三十个男男女女开始了每天的练功。

有吊嗓子的、有练习四呼的、有练基本功的、还有练巾生四绝的……等等,好不热闹。

后面院子靠东边的一处地儿,一个二十来岁的清美秀丽女子,也在练着身姿,看着她腾挪翻转,芊芊兰花指幽幽一点,裕王心头就是一阵烫心窝子的舒坦。

萧大家不愧是萧大家啊,每一次看她的这些练功,都会感到十足的魅力。

裕王也是雅人。

他阻止了看门的去通知女子,直到她练完了一个段落,才走了过去。

“萧大家!”裕王笑着拱手道。

“呀,裕王爷,您怎么来了?”女子素净的脸蛋儿上露出了一丝喜悦。

“我有好事找你,进去说吧!”裕王卖关子道。

“好~~”

女子用手轻轻的放在琼鼻和樱桃小口之间,微微一笑,“里面请!”

她不愧是演戏演到了骨子里的人,举手投足之间,都有着风韵万千。

两人坐在了客厅里面,下人立刻端了两杯茶过来放着。

“最近他们心里也很慌乱吧?”裕王透过门外,望向了那群正在练功的戏子们。

萧大家轻点粉臻,眨着漂亮的大眼睛道:“倒也是不算太着急。”

她唱戏的时候声音很柔美,下来的时候却是带着一阵清丽,听起来就跟黄鹂一样,让人很是舒坦。

萧大家全名叫做萧素琴,从小就没了爹娘,五岁的时候就进了戏班子里打杂,几年之后开始了龙套生涯,直到十二岁才真正有了自己的角色。

从此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一路成为了九仙之一,人称素老板。

有了这么大的名气,萧素琴挣得自然也就多。

像是她这样的顶尖名角儿的戏目,一般都是自己租赁包场,自负盈亏的。

寻常一场戏下来,三百个座位最便宜的也是一两白银一位,最贵的贵宾席要五十两一桌,还只能坐四个人。

于是一千多两白银的流水,萧素琴至少要分到五百两,无论哪个时候都是如此。

这还不是她收入最多的地方,萧素琴收入最多的在于每一场收到的花篮打赏。

一个花篮十两白银,最多的时候她一场戏收到了五百多个——当然那是有几个富家子弟打擂台,寻常时候一场一般就是一百来个。

这笔钱萧素琴又会得到八成,总计合在一起,一场戏萧素琴拿得到一千三百两上下。

只不过这也是最近两三年萧素琴成为九仙之后的事情了,之前她一场戏能拿到二三百两白银,都算是很不错的。

况且这些钱萧素琴也不是一个人花,她成名之后就组建了自己的戏班子,专门只为她一个人服务,只排演她要唱的戏目。

这样就为她的表演提供了最大的便利,可由此付出也很大,必须要负责这五六十人的生活开销。

一应的吃喝拉撒,外加月俸,逢年过节的赏赐等等,全都压在了素老板的身上。

而且这些人全都是吃青春饭的,在大康朝的戏曲行当,除了一些特型的戏子之外,很少有人能唱到50岁以后的,特别是女伶们,三十五岁不走下坡路的简直是凤毛麟角。

因此大家都想要年轻的时候多挣一点,这样才免得老无所依,没有钱过日子。

能跟着素老板这样的九仙之一,大家都很满意。

哪怕是打杂的,一年下来随便五六十两也能挣到,多的能挣好几百两,五六年下来便是一笔不小的收入,拿到老家去买地修房子,当个小地主都绰绰有余。

所以萧素琴才说他们“不算太着急”。

但绝大部分的人,生来就是不不知足的,有了温饱就想奔小康,有了锦衣玉食就想要想更多的,这也很正常。

他们难得跟上了九仙之一的萧素琴,本来想着再努力个三五年,这样挣得更多的回到老家,才能过得更加舒服。

却没想到在萧素琴最为红火的时候,竟然想要退隐,真是让人好生难过和不忿。

裕王笑了笑,按耐不住的他,从旁边的仆人手里接过了一本厚厚的纸张,放在了桌上:“萧大家你看看这个话本。”

“哦?王爷又找到好本子啦?”

萧素琴抿嘴一笑,大大方方的接过了话本,只见上面写着两个大字“梁祝”。

“这是哪位大家写的?字迹看起来不认识呢,好像还有点潦草……”翻开第一页的萧大家,顺口做着评价。

本来是志得意满的裕王,露出了一丝老父亲的尴尬。

我也没办法啊。

这个儿子虽然被老天爷赐予了聪慧才智,但一些之前的缺点却没有改啊!

如果裕王的这话被柳铭淇听到,少年必然是一阵反驳:“拜托,我一个现代人,能拿毛笔写字都不错了,更别说你这还是繁体字,很费脑子的知道不?”

萧素琴对于裕王的本子,并没有什么期待。

裕王是一个非常喜爱戏曲的人,也对她很喜爱,就像是对一个小妹妹一样,这一点,她一直都明白。

为了不让自己太早退出这个戏台,裕王可没有少找戏本来。

不过每一次找来的都一般,没有特色,属于很大众化的那种,根本不适合她的品味。

但为了不打击裕王的积极性,萧素琴每一次也会认真的看完,然后才有针对性的发表意见。

只是……

前几次的那些本子,好歹字写得很好,看上去观感就不错。

哪里像是现在这个本子?

不但名字写得丑,里面的字更是一塌糊涂,哪怕是一个普通的童生,也比这人写得好吧?

叹息之中,素老板还是勉强自己看下去。

这么看着看着,她就忘记了时间,渐渐的沉迷到了这个故事之中。

“萧大家……大家……”

仿佛来自天边的叫喊声音,总算让这位戏曲仙女回到了人间。

待到她抬起头来,已经哭得珠泪连连,眼眶红肿,我见犹怜。

“这个故事……这个故事……它怎么能这样?怎么能这样?!”

对着裕王,萧素琴泣声的道,却是完全的下意识的反应,根本没有在乎自己说话的人是谁。

或者,她只是自己跟自己说话。

资深票友裕王爷,自然很明白萧素琴的感受。

昨天下午拿到本子后,看了第一遍他就冲到儿子房间,不由分说的把儿子暴打了一顿。

然后第二遍、第三遍看下来,仍旧无法释怀,竟然彻夜不曾合眼,待到天未亮就急不可待的来到了萧素琴的宅子。

颇为感性的萧素琴这样反应才是正常的,她要是不哭不悲伤,那才奇怪。

结果裕王还是低估了《梁祝》的威力,等了好一会儿,素老板都捧着书哭泣,这种无言的悲伤,一直缠绕着这位美丽娇弱的姑娘。

“咳咳!”

裕王忍不住了,轻咳一声,“萧大家,你认为这个故事怎么样啊?如果不堪入目的话,我就回绝吧!”

“啊?不不不!不不不!”

萧素琴悚然惊醒,然后拼命的摇头:“不能这样!我要了,我要了!!”

裕王这才微微一笑,“那你现在不嫌字迹潦草,不堪入目了吗?”

“王爷!”萧素琴回醒了过来,自然就恢复了平日里的清醒,见状娇嗔一声:“不过是说了一句而已,您就抓着我这个小女子不放啊?”

“呵呵!”

裕王笑而不语。

儿子的字写得不好,那是事实,可这也轮不到别人来嫌弃啊。

所以他才暗地里怼了萧素琴一下。

“王爷,你还没告诉我,这个本子的作者是谁?”萧素琴眉儿带着兴奋,俏声的道:“我迫不及待的想要见见他了!能把一个爱情故事写得这么跌宕起伏又牵动人心,让人家恨不得死了去……他真是一个神人呢!”

“呵呵呵。”裕王矜持的一笑,“这位作者啊,不值一提,不值一提。”

“不值一提?”素老板怒了,也忘了眼前人的身份,“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的本子,哪怕是《鸳鸯扇》、《庄妃》、《花灯夜》、《玉堂春》……这些本子,都完全比不过……不,根本就不该拿来比!《梁祝》这样的故事,不用改变成戏曲,都能名垂千古!

就这样的本子,这样惊才绝艳的作者,王爷您居然说不值一提?王爷您忘记了我们戏曲行业的困境了吗?他就是为我们开天辟地的神仙啊!!”

萧素琴如此的恼怒,裕王一点儿都不生气,他仍旧是满脸笑容。

这就让萧素琴有点忐忑不定了。

要不是裕王向来脾气好,对她也挺照顾的,说不定她都得心里发毛了。

再怎么说宗室王爷没有什么实权,但治她一个不敬之罪还是绰绰有余的。

皇家和朝廷对于维护宗室勋贵尊严的决心,根本不用质疑。

“王爷……”萧素琴的语气低了下来,“您……我是不是太激动了?”

“不不不。”裕王笑着摇手,“好了,你别担心!我其实没有你觉得的那个意思,因为写这个故事的人,就是我儿子!”

“啊!?”

萧素琴任凭怎么聪明,却想不到是这个谜底。

张大了小嘴的素老板,说不出的娇俏可人。

……

注:人们常说,在民府之前戏曲是没有女人登台的,这是非常错误的说法,即便是缩小范围到“京剧没有女人登台”,那也不准确。

清末民初的戏曲理论家齐如山说:“西城口袋底胡同,从前有两个坤班,原先即名女班,也常演棠会,鄙人曾看过几次,也还不错。光绪庚子后就散了,各角有许多往天津谋生……于是女角在上海、天津就膨胀起来。”

这里的坤班,说的就是全以女人为班底的戏班,1918年《顺天时报》主持公开投票选举的男伶大王是梅先生,坤伶大王是刘喜奎(很漂亮的女戏子),所以“坤”在那个时代的戏曲俗语中,可以看成是“女”的代名词。

更简单直白的一个例子,同治七年冬,老佛爷还御准小安子也就是安德海,娶了一个老婆叫做马赛花,十九岁的马赛花,可是当时戏曲界的名角儿,名旦。

其实汉唐宋元明等朝代,女伎女乐还更多,也大有名家在——如杜甫的《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的主人翁,李十二娘。她放到了近代,那就是典型的刀马旦和花衫。

故本书采取有女戏子唱戏的设定,实在是受不了祝英台、杜十娘、崔莺莺、七仙女、穆桂英等奇女子为男人饰演,望诸公明了。